三个月过得很快。
沈秀兰坐在床沿上,帆布包搁在膝盖上。包里装着四千五百块,簇新的票子,橡皮筋箍着,搁在牛皮纸信封里。她数了一遍,又数了一遍。四千五。信用社那笔债连本带利四千一,还完还能剩四百。够给前进交下学期书本费,再买双新布鞋。
她把钱重新箍好,抬起头看着窗外。梧桐树冒新芽了,嫩绿嫩绿的,被风吹得轻轻晃着。
这三个月过得比她想得快。刘德才不是坏人——不打人,不赖账,每个月按时给钱,偶尔多给一点让她给前进买衣裳。说话粗,嗓门大,喝了酒爱吹牛,但从来没对她使过脸色。有一回她从镇上回来晚了,他嘴上骂骂咧咧说你咋不死在镇上,手上却把她行李拎进屋,灶台上温着一碗排骨汤。
可他不是她的归宿。他是做木材生意的老板,在县里有房子有厂子,接触的都是穿皮夹克的体面人。她算什么呢?一个从镇上来的寡妇,靠身子还债的。他现在对她好,是因为新鲜感。等新鲜感过了,还会有别人。
与其等他腻了再走,不如趁现在债还完了,自己先走。至少走的时候还能留个体面。
她把帆布包系好,站在客厅中间。茶几上的烟灰缸洗得干干净净,阳台上那盆绿萝刚浇过水,叶子绿油油的,比来的时候多抽了好几根新藤。
傍晚刘德才回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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